王子曰:“六经责我开生面,七尺从天乞活埋”,这诗句中透出不凡的精神境界。作为文人儒士的王夫之,曾数次露出“狠劲”,有在为救出父亲的危急时刻的冒险,也有在决定不惜一死后的决然。这种“狠劲”让他在明末清初敢于不归附清廷,终生保持了自己的气节,成为明末清初文人中独特的存在。
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王夫之(1619—1692),字而农,号姜斋、又号夕堂,明衡州府衡阳县(湖南衡阳)人,因为晚年隐居在衡阳的石船山,被后人称为王船山。
在七八岁时,他的父亲王朝聘国子监毕业,因拒绝贿赂选官而被罢选返乡,在家里亲自教王夫之学习经义,家教极严。王夫之不负所教,13岁即中秀才,20岁时就读于长沙岳麓书院。崇祯十五年(1642年),与两位兄长同赴武昌乡试,高中第五名,大哥王介之也以第40名中举。
明末清初,天下大乱,以神州之大却无处可以避免。清兵南下湖南,王夫之曾召集义兵抵抗,失败后,又曾加入南明桂王的政府。明灭亡之后,他坚持不剃发,改用瑶族人的名字,避居山中。在流亡岁月中,从事读书、思考、著述、讲学。晚年身体欠佳,生活贫困,写作的纸笔都要靠朋友周济。风烛残年之际,有清廷官员来拜访这位大学者,想赠送些吃穿用品。王夫之虽然在病中,仍然坚持自己是明朝遗臣,拒不接见清廷官员,也不接受礼物,并以大门上的一副对联表达自己的情操,“清风有意难留我,明月无心自照人。”
众所周知,清朝统治者为从精神上遏制奴役人民,犹喜大兴文字狱。后来的“清风不识字,何故乱翻书”造成多少人头落地!王夫之心知清廷之残酷,但以不惜一死的决然,对待清廷官员的来访。他也写下“六经责我开生面,七尺从天乞活埋”,这是对自己学术成就的总结,也是早就放下了生死的气节。“六经责我开生面”,是说自己对儒家经典作了不同于前人的别开生面的阐释,“七尺从天乞活埋”,表白自明亡之后,自己犹如死过一回,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,可任由老天随时把自己活埋了。
王夫之的“狠劲”不是第一次了。1643年,24岁的王夫之就勇敢面对过可能“送命”的难题,当时张献忠占衡州,把王夫之的父亲王朝聘作为当地名流抓走,王夫之的哥哥王介之准备赴死前往被王夫之劝阻。王夫之冷静地用刀子将自己的脸划伤,还刺穿双腕又涂抹上毒药让创口溃烂,然后单独去往张献忠军营申诉,说道:我兄已死,我成了废人,我爹也70多岁了,对你们没有用,请让我们父子相聚。张献忠被其凛然之气折服,罕见地释放了王家父子。
康熙三十一年,即1692年2月18日,农历正月初二,王夫之在湘西草堂去世。十月,王夫之葬衡阳金兰乡高节里大罗山。墓碑上刻的是他的“遗命墓铭”:“有明遗臣行人王夫之字而农葬于此。”
王夫之的思想在当时十分先进,他秉持世界归于物质的本体论。在认识论上,他探讨了感觉与理性,感官与“心”的各自作用及其关系,做出与如今认识发生论异曲同工的结论。王夫之十分珍惜延续十四世的良好家风,形成了自己的“齐家之教” “正己齐家而忧社稷”,包括:孝是万字之本、德是夫妇之义、志是成人之基等重要原则。
王夫之教育子侄要重一个“志”字,教他们为人要洒脱恢弘,心地要坦然;人格要高尚,气度要恢弘,胸襟要开阔。在《示子侄书》中,他强调,立志之初就要摆脱不良习气,习气熏陶人,会不自觉地陷入其中而不拔。在这种教育思想实践下,其长子王攽与次子王敔被赞“学问渊博,操履高洁,时艺尤有盛名”。
王子曰:”万物招苏天地曙,要凭南岳一声雷。“后世谭嗣同高度评价王夫之(《论六艺绝句》)。作为与顾炎武、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的王夫之,在《自题墓石》铭文道:“抱刘越石之孤愤,而命无从致;希张横渠之正学,而力不能企。幸全归于兹丘,固衔恤以永世。”慨叹虽抱复明之忠愤却不能实现,追求张载正学却力不能及,只得含忧永世。他提倡不能离开人欲空谈天理的思想,他均天下、反专制的爱国理想,他反对“生而知之”的先验论,他理势合一的历史观,至今仍熠熠闪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