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子曰:在宦官专权猖獗之时抵制宦官,明知锦衣卫权倾朝野却敢与之对抗,在监察御史任上,勇于直谏,把矛头直指贪腐弄权的权臣,这是何等的风骨。被迫贬官后,依然尽职尽责,累倒在岗位,未到知天命之年而病故。在沭阳县令任上惯于穿草鞋处理公务,而离任时老百姓要求留下他的一双鞋作为纪念,却只能找出一只破旧草鞋,这就是明代“草鞋县令”王相。
王相(1470年—1518年),字梦弼,号觉轩,明朝汝宁府光州(今河南省新县)人,曾任监察御史。在明史上以刚正不阿、惩治贪腐而享有盛名。
王相立志作清正廉洁的官,他曾在任上给家人“约法三章”:禁止接待到家中私下拜访的官宦;禁止家人接受礼物;禁止家人以权谋私。别的官员习以为常的使唤奴仆在他眼中是一种剥削行为,在任期间,只有他拒在府中安排奴仆,生活一切杂事全交给妻子料理。他平时深居简出,在城内办理公务也不坐轿子,只穿草鞋,饮食和普通百姓家一样简朴,他节省下来的俸禄既不自己消费也没寄回老家,而是用来接济困难的人。
1508年, 王相中进士,任沭阳县(今属江苏省宿迁市)县令时,大宦官刘瑾为捞取个人好处,变卖“盐引”(食盐专卖的一种凭证),并加价卖给沭阳县,增加了地方负担,致使当地百姓怨声载道。王相坚决反对刘瑾的为非作歹,多次向皇帝上书,陈述沭阳县船舶不通,一百户人家的收入不足以抵得一千个“盐引”的费用。皇帝采纳建议,减轻了百姓负担,人们无不拍手称快。后来他还多次弹劾钱宁、江彬这些当时谁都不敢得罪的权臣,最终使这些权倾朝野的奸臣得到惩罚。
王相在沭阳县令任上离任之日,全城百姓自发来为他送行,大家要求留下他的一双鞋作为纪念,他妻子却始终找不出一双像样的鞋,最后只留下了一双破旧的草鞋。他离任后,沭阳县的百姓海自发筹款立碑,来纪念他的功德。
王相任监察御史期间,始终能做到铁面无私,敢于直谏,对贪赃枉法、徇私舞弊的贪官污吏决不手软,表现出监察御史的铮铮铁骨。王相在巡视边关时了解到,一个边关将领为了邀功,抓走300多名老百姓充作奸细,这些人即将获罪杀头,王相知道后立即上奏朝廷,揭露了这个将领冒功的罪行,解救了300多名无辜百姓。这个将领为逃避惩罚,用重金贿赂朝中的权贵高官,联合起来一起诬陷王相,并派人恐吓他。面对这样诬陷和威胁,王相毫不畏惧,最终使该将领认罪伏法。王相不畏权势的名声传遍朝野,他在巡视山东、河南期间,贪官们一听到他的名字无不闻风丧胆。
明武宗年间,朝廷在泰山极顶南侧建碧霞祠。1516年7月,镇守山东的太监黎鉴上书要求向民间征收碧霞祠香火钱,竟得到批准。1517年,王相巡视山东期间,得知黎鉴借收税为名,盘剥百姓、敛财无度,百姓们苦不堪言。王相立即下令抵制,不料黎鉴反咬一口,向朝廷诬告王相。王相被逮捕入狱,被捕时场面浩大,观者无不落泪。当地百姓将官府团团围住,痛斥黎鉴的非法行为,纷纷向官府陈述王相的冤屈,为王相鸣不平,很多百姓躺在囚车下面嚎啕大哭,导致车子被堵得水泄不通、无法前进,场面一度失控。
明明是宦官黎鉴假借给皇帝进贡之名在当地盘剥百姓敛财,加重地方负担,民间怨声载道,苦不堪言,弹劾黎鉴徇私舞弊的王相,反被诬下狱,真是没了天理。幸好来巡按山东的朱裳是个清官,查明了王相被诬陷的事实,连上了《救御史王相疏》和《劾镇守黎鉴疏》两道奏折,陈述王相的正直及所蒙的冤屈,弹劾黎鉴的八条罪状,才使王相免于一死。就这样明武宗还是贬王相到江苏高邮县任判官,一年后因积劳成疾,突发疾病,与世长辞,终年49岁。
王子曰:做县令时廉洁自持,惯穿草鞋,拒用奴仆,给家人约法三章,勤廉家风正,任监察御史敢对抗得势的权臣,正直胆气豪,这位“草鞋县令”堪称明代廉直官员的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