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各处室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、教学场所(不包含教学仪器设备)、生活设施报修工作流程,保证报修服务工作能够协同高效开展,为师生提供及时、满意的服务,总务处已在校园网办事大厅设立报修专栏。请各部门指派一名固定人员负责网上申报维修。
附件:报修人员操作手册